发布时间:2009-11-19 发布人:huanbao 部门:环保办 阅读次数:281
各区、镇人民政府:
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,现将市政府拟下达的2009年环保工作目标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提出反馈意见。于3月5日(本周四)17:00前返馈市环保局。(联系、传真电话:57590093)。
昆山市环境保护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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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单位 |
实事工程内容 |
分值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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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锦
溪 |
1、 完成锦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、 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15公里,老镇区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厂 3、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年日均增量0.1万吨 4、完成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、完成ISO14000认证企业2个 6、完成清洁生产企业2个 7、完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个 8、完成污染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任务 9、按昆政办发(2008)66号文件要求完成小康断面水环境整治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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